飯店延遲請款遭訂房平台拒付錢? 旅宿業者多數主張訂房平台應付款

記者黃彩絹/綜合報導

Brighthouse Hotel 光之旅飯店坐擁海洋美景,近日傳出拖延向訂房平台請款遭拒付議題,引起社會熱議。圖:Brighthouse Hotel 光之旅飯店提供

Brighthouse Hotel 光之旅飯店坐擁海洋美景,近日傳出拖延向訂房平台請款遭拒付議題,引起社會熱議。圖:Brighthouse Hotel 光之旅飯店提供

坐擁美好海景的Brighthouse Hotel 光之旅飯店,因離職幹部未交接,導致百萬元以上房款未即時申請,而遭訂房網拒付款項。此案引起廣泛討論,旅宿業者普遍主張使用者付費,Brighthouse Hotel 光之旅飯店一定要爭取應得的款項。另有業者論及飯店內部應有嚴密管理機制及和訂房網合約的法律問題。此外,也有業者認為旅宿業缺工,尤其中高階主管嚴重不足,為旅宿業帶來營運及管理危機。以下列述受訪的旅宿業高階主管之意見。
 

使用者付費 訂房網應支付已住用的房價


易遊網副總經理蕭冠群:
雖然飯店未依照約定請款時間請償,但平台方也有核帳的義務(否則雙方帳不符要聽誰的)。使用者付費應該是普世理解,這種事情在國內本土平台就不太可能發生了。


台中芭蕾城堡酒店營運長胡智鈞:
欠錢還錢,天經地義。怎麼有逾期請款而不付錢的道理。如果你欠政府稅收,今年沒繳,難道明年就不需要付嗎?如果說這個有合約的條款問題,那麼這樣的合約條款,我一定不要簽,若訂房平台不付款,一定要提告。從商要惜商譽及誠信。
這樣做事很不厚道,那如果扛付款的平台換了總經理,那我是不是就不要給他佣金?


旅宿業資深顧問熊亮杰:
如果超過兩年(消滅時效),就先存證信函,然後進行調解,再不行就提告。基本上有消費事實,只要真的沒給錢,就有給付責任;但因過了時效,應該會有折數。
 

旅宿業內部管理要切實


遠雄遊憩休閒事業董事長武祥生:
1. 飯店的財務及稽核可能有相當大的問題,非常大的應收帳款金額,沒有在當月結清,卻一直拖延,以致給平台機會拒付,應趕快檢查內控制度!
2. 平台的債務關係應沒有消失,但合約規定365天內需請求支付,可能在法律上尚有爭議,需請教法律專業意見了!
3. 飯店的內稽內控仍為重要事宜,每一塊錢是否到位,每一個人是否在位,應該仍是飯店管理最重要的事務!
4. 但這家飯店卻可能變有名了,可能是另一種效應!


福泰飯店集團副總經理薛志民:
一般飯店和訂房平台的帳目多採月結方式,飯店業者在帳款收支有財務部、會計及稽核人員負責對帳,不應該是全部都由一個人承攬。 不過,就算是飯店方逾時未請款,訂房平台也沒有理由不付款,除非雙方有簽訂特別的條款有所規定或限制.。


太魯閣晶英酒店總經理趙嘉綺:
所謂使用者付費,就算逾時請款,訂房平台沒有理由不付款,業者絕對可以主張付款。另外,飯店內部管理及財務稽核也有改善空間。
 

旅宿業人力不足衍生後患


漢普頓飯店總經理王明縈:
此議題我認為一樣是人力缺口的延伸問題。近十年來專業的經營管理階層有很大的空缺。飯店快速成長,很多中高階主管沒有經過長時間紮實的專業培訓,對自身的工作執掌認知性與執行面落差頗大,但因為旅宿業太缺人,因此業主或經營者也只能接受不夠專業不成熟的主管擔任要職。

新世代的族群對於爭取自身的權利與福利慾望非常強烈,先不討論專業能力是否到達職務與薪資的門檻,就資方所重視的忠誠度、責任感表現卻不在共識範圍內。

產業缺工的情況之下,換工作頻率高、找新工作的機會也夠多,就算工作表現不符合前公司的期待,也能很快找到下一家工作。

勞基法架構下,離職員工工作期間所造成的公司損失,目前看來大多只能是由業主方自行解決。
 

合約內容是重要依據


晶華酒店副總經理張筠:
要回歸當初簽訂的合約條款,遵守雙方合約記載請款與付款條件。

四方通行副總經理高富美:
依合約規範,但雙方都應在自身責任範圍內提供協助。